试论裸官现象——120511425 郭 冰
试论裸官现象
——120511425 郭 冰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即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时隔十日后,2008年7月3日,一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安徽省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时逢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案发,文章评论道:“由庞家钰案,我们又很容易联想到诸多先安排好妻儿乃至情妇出国,自己在国内‘裸体’当官,并使用手中权力将国家大批财产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的贪官。”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周蓬安如是道出初衷:为形容庞家钰案等类似现象,他一直想寻找一个抓人眼球的词汇,以期引起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周将“裸体”与“做官”两词结合,制造出“裸体做官”的概念。此后经过网络发酵,这种说法被简称为“裸官”,并流行开来。
一.裸官现象概述
“裸官”是裸体官员或裸体做官的简称。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裸官,是指那些把妻子和儿女都迁居到国外,钱也带到国外,而自己一个人留在国内的官员。”简而言之,裸官就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裸官”这样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产生,对我国当前的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裸官”的妻子和儿女都不在国内,一方面不用担心自己的腐败行为败露会殃及到亲人,另一方面也有合理的理由方便自己转移财产,一旦闻到风声不对,马上可以毫无牵挂的外逃出国。基于这样两全其美的考虑,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采取“裸体做官”的模式,“裸官”在当前已经成为了社会生活中的一类“特殊群体”,并且形成一股不良风气逐渐蔓延。
二.裸官现象的社会影响
Ø 1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Ø 2 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Ø 3 增加反腐败的难度
Ø 4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1.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自己的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外,裸官本人在国内结交朋党,吃喝玩乐,极容易走上堕落腐败的道路。而且,裸官既然已“裸”,那正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能捞就捞,能贪就贪。一旦东窗事发,往往就是一张飞机票加一本护照,溜之大吉。针对“裸官”外逃现象,《人民日报》对此有过披露:1992 年至 2007 年6 月底,我国外逃省部级(包括副省部级)官员 87 人,正地厅级320 人,副地厅级 1920 人,处级 8250 人,副处级 11340 人,这些人侵吞、携带出逃资金就有 10000 亿元以上,而这些外逃的贪官几乎都是“裸官”!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元人民币,人均卷走约1亿元。尽管这个数字未必准确,但外逃贪官造成的国家损失的确难以估量、令人触目惊心!
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裸官大都是各级政府部门中掌握实权的领导,特别是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掌握了大量的国家政治、经济甚至军事机密,有些人就会通过泄露国家机密换取经济利益。
三.裸官现象的产生原因
之所以出现这种裸官现象,有诸多方面的原因,如我们的某些官员信仰上出现了危机;监管制度不健全,给了贪官们可乘之机;官员的权力过大,给贪官为所欲为创造了条件;社会风气不正,导致很多拉贪官下水的“纤夫”存在;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给了贪官们 “可持续”钻空之机;大量的贪官被发现后,因为种种关系不被处理或轻微处理,致使“进行中”的贪官胆大妄为、前赴后继。
1 经济全球化为“裸官”提供客观条件
首先是经济全球化客观造成了“裸官”的产生。一是官员的家属想去国外见见世面开开眼界同时去国外进行深造、留学,而自主决定移民国外;二是这个官员最开始就是在国外深造并且在当地结婚生子,在求学完毕后打算回国任职,而亲人已经习惯了国外的生活,决定仍然留在国外。这两类情况就导致了官员的妻子儿女不在身边,自己一个人在国内任职的情况发生,成了一个“裸官”。其次是经济全球化客观提供的便利条件被贪官利用来有预谋地移居妻儿。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只要能通过相关的政治审查和资格考试,出国工作和移居国外不再像以前那样困难。面对国内日益高涨的反腐声势,贪官们为了躲避风险和逃避打击,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打通各种关系网,安排亲人移居国外,更加方便地接受各种数额巨大的贿款。
2 贪官国内生存环境日益恶劣
反腐力度的加大和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的执行使贪官采取“先裸后逃”的对抗措施。自从我国实行财产收入申报制度以来,使不少贪官的经济问题浮出水面,查处和惩治了不少贪腐分子。这样的情况使贪官在国内的生存环境日显恶劣,而与国内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大量外逃贪官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打击,而且在国外生活得衣食无忧。这对国内潜伏的贪官形成了强烈的示范效应。贪官把亲人移民到国外便有合理的借口转移财产,有效地逃避了监察部门的财产审核使得自己的腐败行为在短期之内不会被暴露。因此有越来越多的贪官开始逐渐采用“先裸后逃”的方式来逃避我国法律的制裁。
3 制度漏洞有机可乘造成的“裸官”
由于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导致追逃“逃官”难度颇大。我国追回逃官所用的方式主要是引渡和遣返两种,然而目前我国只与全球 31 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其中并不包括美国、加拿大等我国外逃官员最多的国家。
四.裸官现象的应对措施
ü 1 完善干部选拔聘任制度
ü 2 加大各种监督检查力度
ü 3 完善和创新制度建设,对“裸官”进行针对性的打击
ü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对裸官群体齐抓共管
ü 5 借鉴国外反腐经验,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在干部选任过程中,首先要坚持人民认可、群众公认。社会主义政治的最高原则是人民的认可、群众的公认。裸官能否继续当官、能否任正职,首先要看人民群众的感受和接受程度。如果违背民意而行,必将损害政权基础。对于官员的一些情况,特别是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官员,应逐步做到对人民群众公开。
2 .加大各种监督检查力度
3 .完善和创新制度建设,对“裸官”进行针对性的打击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对裸官群体齐抓共管
要尊重并鼓励地方开展治理裸官问题的探索。例如,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管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试行办法》,对领导干部在提拔使用前应当负责地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重点是解决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考察对象的重要社会关系、婚姻变化情况、计划生育情况、配偶及子女涉外事项、经商办企业情况等12项隐蔽信息注意不够、掌握不全、情况滞后的问题。深圳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一把手”不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而领导班子成员中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也不能分管人党建新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
当然,在鼓励地方探索的同时,还是要看这些规定治理裸官的效果如何,在具体的管理操作中是否可行。如果有的规定不能有效预防和惩治裸官腐败,相反会带来更大的问题,引发群众的不满,就要坚决纠正。同时,中央也应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从立法的角度完善对裸官问题的治理,遏制裸官腐败的蔓延。
5 .借鉴国外反腐经验,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裸官外逃”是一个跨越国境的犯罪行为,要想有效打击这类“裸官”,就要首先在加强国际合作上取得突破成绩。目前全球追逃一直面临着“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追逃成本高”等问题。为此要充分利用《世界反腐败公约》中打击腐败官员、司法协助、执法合作、资产追回等条款,积极与有关国家签订引渡协议,或者通过外交途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一步堵住贪官特别是裸官出逃的途径,有效制止裸官现象和出逃的发生。特别是要和美国、加拿大等我国外逃贪官最多的国家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尽快对如何引渡和遣返我国外逃贪官达成共识,签署有关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使我国的追逃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
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借鉴国际反腐的有效经验,把这些经验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吸收归纳后形成我国特色的反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