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环境保护法》--110511523赵菁
发布时间:2014-07-04浏览次数: 次
聚焦新《环境保护法》
——110511523 赵菁
一、环境保护的基本定义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环保”。
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还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
环境保护方式包括: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学技术、民间自发环保组织等等,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求自然环境同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共同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证社会的发展。
环境保护包括以下几点:
1.对自然环境的保护
为了防止自然环境的恶化,对青山、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这里就涉及到了不能私采(矿)滥伐(树)、不能乱排(污水)乱放(污气)、不能过度放牧、不能过度开荒、不能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不能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等等。这个层面属于宏观的,主要依靠各级政府行使自己的职能、进行调控,才能够解决。
2.对地球生物的保护
包括物种的保全,植物植被的养护,动物的回归,维护生物多样性,转基因的合理、慎用,濒临灭绝生物的特殊保护,灭绝物种的恢复,栖息地的扩大,人类与生物的和谐共处,不欺负其他物种等等。
3.对人类生活的保护
使环境更适合人类工作和劳动的需要。这就涉及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都要符合科学、卫生、健康、绿色的要求。这个层面属于微观的,既要靠公民的自觉行动,又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法规作保证,依靠社区的组织教育来引导,要工农兵学商各行各业齐抓共管,才能解决。
二、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
1.防止污染
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破坏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自然保护
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
三、我国相关机构与环保历史
1.我国相关机构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All-China Environment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EF。)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国家环保总局主管,由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的社会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宗旨是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围绕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权益,充分体现中华环保联合会“大中华、大环境、大联合”的组织优势,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环境事业发展,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共有团体会员46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单位会员超过1100家,并通过省市协会联系着上万家企业。
环保中国产业联盟
环保中国产业联盟(英文缩写:EPCIU):简称环保中国,是致力推进“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非法人、活动性、学术性民间组织。联盟由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主流媒体、领袖企业共同发起,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大力支持。联盟宗旨:环保使世界更加美好。加速中国环保事业产业化发展,打造成熟环保产业链,整合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环保企业、主流媒体等各方资源,促进环保产业上、中、下游企业有效融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a Environmental Culture Promotion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PA)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跨地区、跨部门、非盈利性质的全国性环境文化组织。该会由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新闻工作者、宣传教育工作者、企业家及社会知名人士等自愿加盟组成。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英文名称:Chinese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Sciences;英文缩写:CSES)于1978年5月批准成立,是中国国内成立最早、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非盈利全国性非政府科技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一级学会,具有跨部门、跨行业、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和特点。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我国环保历史
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从1972年开始起步,北京市成立了官厅水库保护办
公室,河北省成立了三废处理办公室,中国颁布法律正式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DDT。
1973年成立国家建委下设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后来改为由国务院直属的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8年“两会”后,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并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厅),并设立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网上12369中心,接受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事件。
四、新《环境保护法》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也让环保法律跟上了时代,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因为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由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部凝结了中国环保治理智慧,吸取了之前经验教训、能对症下药的成熟立法。
新《环境保护法》新特点突出表现在:按日计罚、行政拘留、开刀“保护伞”。
按日计罚
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之前法律规定的针对环境违法的罚款,是一个定数,数额并不大,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不少企业因而怠于治污。新法施行“按日计罚”之后,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
行政拘留
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开刀“保护伞”
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基于畸形政绩观的默许纵容,对此新《环境保护法》将拿“保护伞”开刀。其具体规定是: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
五、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新《环境保护法》正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这样的法治保障。如若它能够在执法层面切实落地,则我国面临的环境危机必将得以化解。